劳务派遣需要的材料

更新时间:2020-08-0310次浏览| 信息编号:z58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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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条件
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所需材料
1、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章
3、审计报告(老企业)或验资报告(新设不足1年),海淀需要交验资报告原件(没有入资单但是有红章的原件);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产权单位盖红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怀柔还需要调档的住所证明;
5、设备设施、信息管理系统清单,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等内容;
6、法人身份证原件
7、手机 固话 邮箱 传真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ak.sojixun.com/zixun/z5851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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