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的春天来了,所得税核定0.6%

更新时间:2021-12-024次浏览| 信息编号:z63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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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到年底建筑行业的税负压力越大,因为年底回款高峰,一些零星采购的建材无法取得可抵扣的发票,工程占比的比例越高,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增值税税负也就越高。还有一些无法取得的成本票,造成企业利润虚高,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增加。
针对这么问题,建筑行业该怎么办呢?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呢?
其实,企业可以合理运用地区性税收政策来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各地的税收政策,通过总部经济招商的方式来拉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以《税安》所在的园区为例: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后个人经营所得税为0.6%、附加税0.06%、增值税1%,综合税率在1.66%左右。
有限公司能享受税收扶持,增值税享受地方留存30%-70%的扶持奖励,地方留存为50%。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30%-70%的扶持奖励,地方留存为40%。当月纳税,次月返还。纳税大户,还一事一议。
除此之外,还能申请自然人代开,个人经营所得税也能享受核定,核定后税率0.7%,每人每月可开500万,每人每年可开5000万,1-3个工作日出票,出票后并附有完税证明。
举个例子:
某建筑公司年利润为1000万,成本费用为500万,以业务分包的形式,把成本费用500万分包出来,在税收园区成了一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负为多少?
增值税:500/1.01*1%=4.95
附加税:4.95*6%=0.3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1*0.6%=2.97
4.95+0.3+2.97=8.22
节税比例高达90%以上,合理节税的前提是合理合法,千万不要去虚开、买卖发票等等。
更多园区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方案欢迎私信《税安》,《税安》会在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首发网址:http://ak.sojixun.com/zixun/z631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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