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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大地测量乙级资质转让与分立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1分钟前 1次浏览 | 信息编号:z6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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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航空摄影乙级资质转让规定

  1. 禁止性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一般不得转让。这意味着测绘资质作为行政许可,不能像普通商品那样进行买卖或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测绘资质转让的一般条件

尽管测绘资质原则上不允许转让,但存在特殊情况下的转让规定。例如,乙级勘察设计资质转让的条件包括:

  1. 资质转让方

    • 必须是具有乙级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2. 资质接受方

    • 需要符合主管部门对于资质接收方的相关规定和条件。

  3. 法人资格

    • 转让双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 良好信誉

    • 双方都应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

  5. 其他条件

    • 需满足其他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测绘资质分立相关规定

测绘资质分立是指具有测绘资质的企业因重组等原因,将其测绘资质分离到另一家企业的情况。这通常涉及企业的合并、分立等情况。对于测绘资质的分立,同样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并满足相应的条件。

  1. 分立条件

    • 分立后的各企业均应满足测绘资质申请的基本条件。

    • 分立后的企业需要重新申请测绘资质。

  2. 申请程序

    • 提交分立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给测绘资质审批机关。

    • 接受资质审批机关的审查。

    • 审查通过后,由资质审批机关颁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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