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

更新时间:2021-08-194次浏览| 信息编号:z622818  
管理信息
 | 投诉
  • 优惠信息:未填写
  • 地址:杭州市市民街66号钱塘航空大厦2幢2806
  • 联系人:卓信小祝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详情介绍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ak.sojixun.com/shangbiaozhuce/z622818.htm
查看全部安康商标注册信息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安康商标注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