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继续使用声明和合理未使用声明

更新时间:2021-08-099次浏览| 信息编号:z62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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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继续使用声明

时间从注册日起第5年到第6年间,规定的声明有6个月的宽展期,即如果注册人错过提交声明,只要在期限到期日起6个月的宽展期内补交声明并交纳一定的罚金,则可以维持注册的有效性。

如果注册人错过宽展期仍未按要求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相关声明,则商标注册将被撤销。

商标合理未使用声明

提交商标合理未使用声明时,往往要求注册人详细说明商标最后使用的时间,打算恢复使用商标的时间,商标未使用的详细解释和说明以及准备采取什么步骤来恢复商标的使用等等。

通常情况,商标未使用必须是暂时的。注册人必须清楚详细的论证妨碍商标使用的原因和环境以及打算采取何种有效的步骤来恢复使用。产品需求量的减少不能作为“合理未使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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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网址:http://ak.sojixun.com/shangbiaozhuce/z6219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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