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使用证据需要注意的事项

更新时间:2021-05-246次浏览| 信息编号:z61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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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证据中显示的产品/服务项目必须是美国申请所指定的商品/服务之一,不能超出原申请的范围。

2、如果使用证据上有除英文之外的文字,必须提供其英文翻译。因此建议最好提供全英文的使用证据。如果无法提供全英文的,建议申请人选择英文所占比重较多,中文比较好翻译的使用证据。

3、使用证据上的商标要清楚显著,且需要与申请的商标一模一样。

如果申请的是中文商标或有独特设计的英文商标或图形商标,那么使用证据上的商标必须与申请商标保持一致,不能有任何简繁体、字体、加粗、变斜等变化。但是如果申请的是纯英文商标,且声明了英文字母为普通字体,则使用证据上的英文商标可以采用大小写、粗细体等与申请商标稍有不同的英文字母。

4、使用证据必须提供真实的产品照片,而不是产品的设计图纸或宣传照片。

不管是商品商标还是服务商标,美国商标局现不接受单独产品实物的使用证据,需配有相应的销售凭证。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ak.sojixun.com/shangbiaozhuce/z6148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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